施工輕鋼圍擋的用途
施工輕鋼圍擋的用途
1,現場施工輕鋼圍擋應做到穩固,安穩,規整,美麗,材料應選用砌體,彩鋼板等硬質材料,不應選用彩條布,竹笆,粘土實心磚等。市政道路工程還應設置紅燈示警。
2,在深基坑影響範圍內,人員活動較布滿區域的圍擋宜選用彩鋼板。
3,施工區,生活區圍牆在市區一般不低於2.5m,其他地方一般不低於1.8m。
4,彩鋼板圍擋高度不宜逾越2.5m,立柱距離不宜大於3.6m,圍擋應進行抗風核算。
5,砌體圍擋及基礎應進行規劃核算,契合國家標準規範規矩。砌體不宜選用空鬥牆砌築方法,厚度不宜小於200mm。砌體圍擋應設置混凝土壁柱,壁柱距離應按規劃要求進行設置且不應大於5.0m。牆體與壁柱之間應設置2Φ6@500的拉結筋。
6,圍擋運用單位應守時進行檢查,當出現開裂,沉降,歪斜等險情時,應立即采用相應加固方法。
7,不應在彩鋼板等輕質圍擋或緊靠重慶施工政圍擋架起廣告或宣傳標牌。如確需架起的,受力係統應當獨立,並經規劃核算。